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
2017-12-14 17:22:24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)

 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》(川外办发〔2016〕71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,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学科

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

二、拟选聘名额

拟选聘名额为4人

三、申报条件

申报条件请见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》(川外办发〔2016〕71号)(见附件1)的相关内容。

四、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

申报人须填写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12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:

1.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》(一式十一份并附电子版)。

2.支撑材料:科研成果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及获奖证书等(复印件一式两份,同时提交原件)。

五、遴选程序

1. 学科小组评议;

2. 同行专家通信评议;

3. 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;

4. 公示拟选人员名单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.各申报人应完整、如实填写,并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。

2.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》和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。

3.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做好遴选申报的组织工作。

联系人:李科 电话:65380002

电子邮箱:sisuyjsb@126.com

研究生院

2017年12月14日

附件【附件2__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__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_川外办发〔2016〕71号.pdf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_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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